哪些情况的孕妇需要进行引产

黑龙江玛丽亚妇产医院
万 2024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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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妊娠12周后,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,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,称之为引产。引产一般分为中期妊娠引产和晚期妊娠引产。对于引产术很多女性不是多了解,下面我们看看哈尔滨玛丽亚妇产医院的医生介绍——哪些情况的孕妇需要进行引产?

  哪些情况的孕妇需要进行引产?医生指出: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孕妇,必须进行引产。

  专业,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

  重度妊娠中毒症患者一般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情况的孕妇需要进行引产手术。

  第二,宫内死胎

  宫内死胎一经发现需立即进行引产手术,以避免宫内死胎滞留,造成羊膜、绒毛膜渗透性增加,羊水渗入母血循环,出现严重出血现象。

  第三,胎儿畸形需及时引产

  胎儿畸形不仅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很大的负担,也会给孕妇带来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,因此如经超声波检查发现胎儿畸形者,应及时进行引产手术,终止妊娠。

  第四,羊水过多需及时引产

  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这时候对孕妇的生命造成一定危险,需要及时进行引产手术终止妊娠。

  第五,患肾炎怀孕要引产

  患有肾炎的怀孕后不仅仅会加重肾脏负担,还会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仅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,严重的还会影响母体的健康,需要进行引产手术。

  第六,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

  许多女性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,如果继续妊娠往往会招致不良的恶果或危险,需要通过引产方法来终止妊娠,保护母体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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